船舶動力裝置技術(shù)管理 第八章

上傳人:san****019 文檔編號:21284527 上傳時間:2021-04-27 格式:PPT 頁數(shù):46 大?。?88.36KB
收藏 版權(quán)申訴 舉報 下載
船舶動力裝置技術(shù)管理 第八章_第1頁
第1頁 / 共46頁
船舶動力裝置技術(shù)管理 第八章_第2頁
第2頁 / 共46頁
船舶動力裝置技術(shù)管理 第八章_第3頁
第3頁 / 共46頁

下載文檔到電腦,查找使用更方便

9.9 積分

下載資源

還剩頁未讀,繼續(xù)閱讀

資源描述:

《船舶動力裝置技術(shù)管理 第八章》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船舶動力裝置技術(shù)管理 第八章(46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 Chapter 8船舶輪機管理中的國際公約Relative Convention 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船舶輪機部人員管理 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 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 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2、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 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及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及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及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 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船舶輪機部人員管理 第 一 節(jié)第

3、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 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 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 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4、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 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afety of Life at Sea SOLAS公約 確 保 船 舶 海 上 交 通 安 全 是 海 上 運 輸 事 業(yè) 發(fā) 展 的 前 提

5、。我 國 自 20世 紀 70年 代 以 來 , 遠 洋 船 隊 總 噸 位 迅 速 擴 大 ,現(xiàn) 已 躋 身 于 世 界 航 運 大 國 。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是 使 我 國 成 為航 運 強 國 的 基 礎 保 障 , 它 關(guān) 系 到 我 國 國 民 經(jīng) 濟 利 益 、 船員 和 國 家 財 產(chǎn) 的 安 全 , 同 時 , 也 是 保 護 我 們 賴 以 生 存 的地 球 環(huán) 境 不 受 重 大 損 害 的 重 要 一 環(huán) 。 SOLAS公約u公 約 第章 是 總 則 ,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內(nèi) 容 是 有 關(guān) 各 種 類型 船 舶 應 進 行 檢 驗 和 發(fā) 證 以 證 明 這

6、 些 船 舶 符 合 公 約 要 求 u第章 主 要 是 關(guān) 于 分 艙 和 穩(wěn) 性 u第章 是 關(guān) 于 救 生 設 備 和 裝 置 u第章 的 主 題 是 無 線 電 報 和 無 線 電 話 u第章 關(guān) 于 航 行 安 全 u第章 是 關(guān) 于 谷 物 運 輸 u第章 是 關(guān) 于 危 險 品 運 輸 SOLAS公約u第章 關(guān) 于 核 動 力 船 舶 u第章 關(guān) 于 船 舶 安 全 營 運 管 理 u第 X章 關(guān) 于 高 速 船 安 全 措 施 高 速 船 規(guī) 則u第 XI章 關(guān) 于 加 強 海 上 安 全 的 特 別 措 施 ( 油 船 、 散 貨 船 的 加 強 檢 驗 程 序 ESP; 港

7、 口 國 監(jiān) 督 ; 船 舶 識 別 號 ) u第 XII章 關(guān) 于 散 貨 船 的 附 加 安 全 措 施 船舶輪機部人員管理 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 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 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8、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 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 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

9、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orking for Seafarers STCW公約 1978年 海 員 培 訓 、 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orking for Seafarers 1978, 簡 稱 1978年 STCW公 約 ) 是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50個 公 約 中 最 重要 的 公 約 之 一 , 于 1978年 7月 7通 過 , 1984年 4月 28日 生效 。

10、 該 公 約 對 統(tǒng) 一 世 界 各 主 要 航 運 國 家 關(guān) 于 海 員 的 培 訓 、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的 制 定 起 到 了 巨 大 作 用 , 對 促 進 各 締 約國 海 員 素 質(zhì) 的 提 高 , 有 效 地 控 制 人 為 因 素 導 致 的 海 難 事故 和 海 洋 環(huán) 境 污 染 , 也 起 到 了 積 極 作 用 。 STCW公約u 第 I章 : 總 則 , 共 15條 , 對 附 則 中 的 有 關(guān) 定 義 、 證 書與 簽 證 、 有 關(guān) 近 岸 航 行 的 原 則 和 監(jiān) 督 程 序 等 作 出 了 規(guī) 定 。u 第章 : 船 長 和 甲 板 部 , 共

11、4條 , 對 航 行 值 班 中 應 遵守 的 基 本 原 則 , 在 港 值 班 應 遵 守 的 基 本 原 則 , 對 200總噸 及 以 上 船 舶 的 船 長 、 大 副 和 負 責 船 舶 航 行 的 值 班 駕 駛員 發(fā) 證 的 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及 組 成 航 行 值 班 部 分 的 一 般 船員 發(fā) 證 的 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 對 2OO總 噸 以 下 船 舶 的 船 長和 負 責 航 行 值 班 的 駕 駛 員 發(fā) 證 的 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及 在 港內(nèi) 載 運 危 險 品 船 舶 上 值 班 的 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等 作 出 了 規(guī)

12、定 。 STCW公約u 第章 : 輪 機 部 , 共 4條 , 規(guī) 定 了 輪 機 值 班 中 應 遵 守的 基 本 原 則 , 對 主 推 進 動 力 裝 置 為 3 000KW及 以 上 船 舶的 輪 機 長 和 大 管 輪 發(fā) 證 的 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 對 主 推 進 動力 裝 置 在 750 3000 kw之 間 船 舶 的 輪 機 長 和 大 管 輪 發(fā)證 的 強 制 性 要 求 , 對 傳 統(tǒng) 有 人 看 守 機 艙 的 負 責 值 班 的 輪機 員 或 定 期 無 人 看 守 機 艙 指 派 的 值 班 輪 機 員 發(fā) 證 的 強 制性 最 低 要 求 , 保 證

13、輪 機 員 不 斷 精 通 業(yè) 務 和 掌 握 最 新 知 識的 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和 對 組 成 機 艙 值 班 部 分 的 一 般 船 員 的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 u 第章 : 無 線 電 , 共 2條 , 分 別 對 無 線 電 報 務 員 的 發(fā)證 和 培 訓 作 出 了 規(guī) 定 。 STCW公約u 第章 : 特 定 類 型 船 舶 的 船 員 特 殊 培 訓 要 求 , 共 2條 ,分 別 規(guī) 定 了 油 船 、 化 學 品 液 貨 船 、 液 化 氣 體 船 及 滾 裝 客船 船 長 、 高 級 船 員 和 一 般 船 員 的 培 訓 和 資 格 的 強 制 性

14、 最低 要 求 。u 第章 : 應 急 、 職 業(yè) 安 全 、 醫(yī) 護 和 救 生 職 能 , 共 4條 ,規(guī) 定 了 關(guān) 于 頒 發(fā) 海 員 基 本 安 全 、 精 通 救 生 艇 、 高 級 消 防 、急 救 和 醫(yī) 護 培 訓 業(yè) 務 證 書 的 強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u 第章 : 可 供 選 擇 的 發(fā) 證 , 共 3條 , 對 海 員 的 發(fā) 證 、可 供 選 擇 的 證 書 的 簽 發(fā) 及 其 原 則 作 出 了 規(guī) 定 。 u 第章 : 值 班 , 共 2條 , 對 適 于 值 班 、 值 班 安 排 和 應遵 循 的 原 則 作 出 了 規(guī) 定 。 STCW公約 STC

15、W78公 約 新 增 加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1993年 IMO著 手 對 1978年 STCW公 約 進 行 全 面 的 修改 , 1995年 6月 26日 至 7月 7日 在 倫 敦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總 部召 開 的 STCW公 約 的 締 約 國 大 會 , 通 過 了 1995年 STCW修 正 案 和 STCW規(guī) 則 的 1995年 締 約 國 大 會 最 終 文 件 。 經(jīng)1995年 締 約 國 大 會 通 過 修 正 的 1978年 海 員 培 訓 、 發(fā) 證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 STCW公約 STCW78公 約 新 增 加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1993

16、年 IMO著 手 對 1978年 STCW公 約 進 行 全 面 的 修改 , 1995年 6月 26日 至 7月 7日 在 倫 敦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總 部召 開 的 STCW公 約 的 締 約 國 大 會 , 通 過 了 1995年 STCW修 正 案 和 STCW規(guī) 則 的 1995年 締 約 國 大 會 最 終 文 件 。 經(jīng)1995年 締 約 國 大 會 通 過 修 正 的 1978年 海 員 培 訓 、 發(fā) 證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 STCW公約 與 原 STCW公 約 相 比 , 除 了 結(jié) 構(gòu) 方 面 的 變 化 , 1995年 STCW修 正 案 主 要

17、 增 加 了 以 下 內(nèi) 容 : 1 全 面 、 嚴 格 、 多 方 位 的 遵 章 核 實 機 制 , 包 括 規(guī) 則 7對 締 約 國 主 管 機 關(guān) 的 監(jiān) 督 , 規(guī) 則 4對 船 舶 和 船員 的 港 口 國 管 理 , 規(guī) 則 10對 方 便 旗 船 舶 海 員 發(fā) 證 的監(jiān) 督 等 ; 2 加 強 對 海 員 的 實 際 技 能 培 養(yǎng) 和 評 估 , 并 規(guī) 定 海 員必 須 接 受 系 統(tǒng) 的 專 業(yè) 教 育 和 培 訓 ; 3 對 海 員 培 訓 、 考 試 、 評 估 和 發(fā) 證 , 規(guī) 定 必 須 建 立質(zhì) 量 標 準 體 系 并 受 到 連 續(xù) 的 質(zhì) 量 控 制 S

18、TCW公約 4 允 許 重 組 傳 統(tǒng) 的 船 上 崗 位 分 工 體 系 , 引 入 適 應 先進 自 動 化 船 舶 的 “ 職 能 發(fā) 證 ” 體 系 ; 5 增 加 了 包 括 模 擬 器 訓 練 、 特 殊 類 型 船 舶 、 基 本 安全 和 人 員 管 理 在 內(nèi) 的 多 種 強 制 性 和 非 強 制 性 的 培 訓 項 目 ; 6 嚴 格 并 擴 大 對 證 書 再 有 效 的 規(guī) 定 和 適 用 范 圍 ; 7 集 中 和 系 統(tǒng) 地 規(guī) 定 了 海 員 在 各 種 條 件 下 保 持 正 常和 安 全 值 班 的 原 則 和 要 求 。 STCW公約職 能 發(fā) 證 與 傳

19、 統(tǒng) 發(fā) 證 修 正 后 的 公 約 確 立 了 職 能 發(fā) 證 與 傳 統(tǒng) 發(fā) 證 兩 種 不 同的 發(fā) 證 形 式 。 它 們 都 是 在 保 證 船 舶 正 常 運 行 及 保 護 海 洋不 受 污 染 的 條 件 下 , 要 求 船 員 對 其 職 責 做 到 適 任 。 所 謂 “ 職 能 ” 系 指 由 船 舶 操 作 、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或 保 護海 洋 環(huán) 境 所 需 的 一 組 任 務 、 義 務 和 職 責 。 公 約 將 船 舶 的操 作 劃 分 為 以 下 7種 職 能 和 3種 責 任 級 別 : STCW公約1 職 能u航 行 ;u貨 物 裝 卸 和 積 載

20、 ;u無 線 電 通 信 。u船 舶 作 業(yè) 管 理 和 人 員 管 理 ;u船 舶 輪 機 ;u電 氣 、 電 子 和 控 制 工 程 ; u維 護 和 修 理 STCW公約2 責 任 級 別 ( 1) 管 理 級 系 指 與 下 列 內(nèi) 容 有 關(guān) 的 責 任 級 別 : 作 為 船 長 、 大 副 、 輪 機 長 或 大 管 輪 在 海 船 上 的 服務 ; 確 保 正 確 履 行 指 定 責 任 范 圍 內(nèi) 的 所 有 職 能 。 STCW公約( 2) 操 作 級 系 指 與 下 列 內(nèi) 容 有 關(guān) 的 責 任 級 別 : 作 為 負 責 航 行 或 輪 機 值 班 的 高 級 船 員

21、 或 被 指 定 為周 期 無 人 機 艙 的 值 班 輪 機 員 或 作 為 無 線 電 操 作 員 在 海 船上 的 服 務 ; 在 相 同 責 任 范 圍 的 管 理 級 人 員 的 指 導 下 , 按 照 正規(guī) 的 程 序 , 對 指 定 責 任 范 圍 內(nèi) 的 所 有 職 能 的 履 行 保 持 直接 的 控 制 。 STCW公約( 3) 支 持 級 系 指 在 操 作 級 或 管 理 級 人 員 的 指 導 下 , 在海 船 上 與 履 行 指 定 的 任 務 、 職 責 和 責 任 有 關(guān) 的 責 任 等 級 。 船舶輪機部人員管理 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 國 際 海 上

22、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 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 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23、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 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Relative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有關(guān)公約相關(guān)條款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

24、幾 十 年 來 , 在 海 員 的 就 業(yè) 、 資 格 證 書 和 身 份 證 、 工資 、 工 作 時 間 和 配 員 、 社 會 保 障 、 在 船 上 和 在 港 口 的 福利 等 方 面 , 制 定 了 大 量 的 公 約 。 1984年 6月 11日 , 中 華人 民 共 和 國 外 交 部 長 致 函 國 際 勞 工 局 局 長 , 承 認 中 國 政府 參 加 14個 勞 工 公 約 , 包 括 數(shù) 個 海 員 公 約 。 1997年 4月1日 實 施 巴 黎 備 忘 錄 (Paris MOU)新 的 規(guī) 定 , 對 到 港 船 舶執(zhí) 行 ILO N .147號 公 約 的 情

25、況 實 施 檢 查 , 而 不 考 慮 船旗 國 是 否 是 締 約 國 , 并 明 確 可 以 滯 留 不 符 合 最 低 標 準 規(guī)定 的 船 舶 。 下 面 將 簡 單 介 紹 ILO的 一 些 主 要 公 約 的 內(nèi) 容 。 (ILO)有關(guān)公約相關(guān)條款 一 、 在 船 舶 滅 失 或 沉 沒 時 的 失 業(yè) 賠 償 公 約 (ILO Convention No.8)二 、 1926年 海 員 協(xié) 議 條 款 公 約 (ILO Convention No.22) 三 、 1936年 船 東 責 任 (船 員 患 病 和 受 傷 時 )公 約 (ILO Convention No.55)

26、四 、 防 止 海 員 工 傷 事 故 公 約 (ILO Convention No.134)五 、 1976年 海 員 帶 薪 年 假 公 約 (ILO Convention No.146) 六 、 1976年 航 運 ( 最 低 標 準 ) 公 約 (ILO Convention No.147 ) 七 、 海 員 遣 返 公 約 (ILO Convention No.166) 船舶輪機部人員管理 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 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 海 員 培 訓海

27、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 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28、 約 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ment of Ships 國際載重線公約 多 年 來 在 國 際 海 洋 運 輸 和 造 船 生 產(chǎn) 實 踐 中 , 人 們 意識 到 對 船 舶 應 有 一 個 統(tǒng) 一 的 載 重 限 額 規(guī)

29、定 , 以 確 保 在 海上 運 輸 時 船 舶 和 人 員 的 安 全 。 為 此 , IMO于 1930年 第 一次 制 定 了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 1966年 通 過 了 新 的 1966年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1966;L.L.66)。 1966年 國際 載 重 線 公 約 于 1968年 7月 21日 正 式 生 效 , 同 時 1930年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被 廢 止 。 我 國 于 1973年 10月 5日 有 保 留 地 接 受 該 公 約 , 該 公 約 于

30、1974年 1月 5日 對我 國 生 效 。 國際載重線公約 IMO于 1988年 11月 11日 制 定 了 1966年 國 際 載 重線 公 約 1988年 議 定 書 , 同 時 推 出 了 經(jīng) 1988年 議 定書 修 訂 的 1966年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但 尚 未 生 效 )。 本 公約 由 正 文 和 三 個 附 則 構(gòu) 成 。 正 文 主 要 有 定 義 、 適 用 范 圍 、檢 驗 、 證 書 和 監(jiān) 督 等 。 附 則為 “ 載 重 線 核 定 規(guī) 則 ” ,按 航 區(qū) 、 季 節(jié) 和 船 舶 類 型 規(guī) 定 了 勘 劃 載 重 線 的 技 術(shù) 規(guī) 范 ,并 針

31、 對 船 體 強 度 、 結(jié) 構(gòu) 、 密 性 和 穩(wěn) 性 等 規(guī) 定 了 相 應 的 技術(shù) 標 準 。 附 則為 “ 地 帶 、 區(qū) 域 和 季 節(jié) 期 ” , 規(guī) 定 了 各 種 載 重 線 的 適 用 航 區(qū) 和 季 節(jié) 。 附 則為 “ 證 書 ” , 規(guī) 定了 國 際 載 重 線 證 書 和 國 際 載 重 線 免 除 證 書 的 標 準 格 式 。 國際船舶噸位丈量公約 船 舶 噸 位 是 表 示 船 舶 內(nèi) 部 容 積 大 小 的 量 度 。 總 噸 位(總 噸 , GT)表 示 船 舶 總 容 積 , 凈 噸 位 (凈 噸 , NT)表 示 船舶 有 效 容 積 。 船 舶 噸

32、位 丈 量 的 目 的 , 在 于 核 定 總 噸 位 和凈 噸 位 。 為 了 統(tǒng) 一 國 際 航 行 船 舶 的 噸 位 丈 量 原 則 和 規(guī) 定 ,IMO于 1969年 6月 23日 在 倫 敦 通 過 了 1969年 國 際 船 舶噸 位 丈 量 公 約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 ment of Ships,1969;ITC69) 國際船舶噸位丈量公約 該 公 約 于 1982年 7月 18日 起 生 效 , 我 國 于 1980年 12月 31日 加 入 該 公 約 。 該 公 約 規(guī) 定 了 用 總 噸 位

33、反 映 船 舶 營運 艙 容 的 原 則 , 明 確 了 船 舶 容 積 的 丈 量 范 圍 , 規(guī) 定 了 總噸 位 和 凈 噸 位 的 計 算 公 式 , 并 對 “ 國 際 噸 位 證 書 (1969)”的 簽 發(fā) 、 失 效 及 格 式 也 作 了 詳 細 規(guī) 定 。 與 以 前 有 關(guān) 船 舶噸 位 丈 量 的 “ 規(guī) 范 ” 或 “ 規(guī) 則 ” 相 比 , 該 公 約 更 加 科 學地 規(guī) 定 了 確 定 船 舶 “ 噸 位 ” 的 方 法 。 公 約 規(guī) 定 船 舶 總 噸位 計 算 公 式 為 : 式 中 : V為 船 舶 所 有 圍 蔽 處 所 的 總 容 積 ( 3) V)

34、VLog.(GT 1002020 國際船舶噸位丈量公約 對 于 依 據(jù) 本 公 約 核 定 總 噸 位 和 凈 噸 位 的 船 舶 主 管機 關(guān) , 應 簽 發(fā) “ 國 際 噸 位 證 書 (1969)”。 公 約 中 還 指 出 :該 證 書 由 主 管 機 關(guān) 或 其 正 式 授 權(quán) 的 任 何 個 人 或 組 織 簽發(fā) , 還 可 授 權(quán) 另 一 締 約 國 政 府 簽 發(fā) , 但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主 管 機 關(guān) 對 其 簽 發(fā) 和 授 權(quán) 簽 發(fā) 的 證 書 負 全 部 責 任 船舶輪機部人員管理 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第 一 節(jié) 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35、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第 二 節(jié) 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海 員 培 訓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發(fā) 證 和 值 班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第 三 節(jié)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有 關(guān) 公 約 的 相 關(guān) 條 款 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第 四 節(jié)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36、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和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 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第 五 節(jié)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Ship Safety Inspection ISM規(guī)則 ISM規(guī) 則 是 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 Code(國 際 安 全 管 理 規(guī) 則 )的 簡 寫 , 全 稱 為

37、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de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Ships and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國 際 船 舶 安 全 營 運 和 防 止污 染 管 理 規(guī) 則 ) , 由 IMO A.741(18)號 決 議 通 過 。 ISM規(guī)則 由 SOLAS74公 約 第章 賦 予 強 制 效 力 , 公 約 規(guī)定 , 從 事 商 業(yè) 目 的 的 下 述 國 際 航 行 船 舶 , 都 不 得 遲 于 相應 日 期 適 用 ISM規(guī) 則 ISM規(guī)則 u 客 船 (包 括 載 客 高 速 艇 )、 500總 噸 及

38、以 上 的 油 輪 、 化學 品 船 、 氣 體 運 輸 船 、 散 貨 船 和 載 貨 高 速 船 , 不 遲 于1998年 7月 1日 ;u 500總 噸 及 以 上 的 其 他 貨 船 和 移 動 式 近 海 鉆 井 裝 置 ,不 遲 于 2002年 7月 1日 ISM規(guī)則 ISM規(guī) 則 內(nèi) 容 :( 1) 總 則 (General) ( 2) 安 全 和 環(huán) 境 保 護 方 針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Policy) ( 3) 公 司 的 責 任 和 權(quán) 力 (Company Responsibilities and Authority

39、) ( 4) 指 定 人 員 (Designated Person (s) ( 5) 船 長 的 責 任 和 權(quán) 力 (Masters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 6) 資 源 和 人 員 (Resources and Personnel) ISM規(guī)則 ( 7) 船 上 操 作 方 案 的 制 定 (Development of Plans for Shipboard Operations) ( 8) 應 急 準 備 (Emergency Preparedness)( 9) 不 符 合 規(guī) 定 的 情 況 、 事 故 和 險 情 的 報 告 和 分 析(Re

40、ports and Analysis of Non-Conformities, Accidents and Hazardous Occurrences)( 10) 船 舶 和 設 備 的 維 護 (Maintenance of the Ship and Equipment)( 11) 文 件 (Documentation)( 1 2 ) 公 司 審 核 、 復 查 和 評 價 ( C o m p a n y Verification ,Review and Evaluation) ( 13) 發(fā) 證 、 審 核 和 監(jiān) 督 (Certification ,Verification and Co

41、ntrol) SMS體系 管 理 應 該 是 有 目 標 的 , 建 立 一 個 切 實 可 行 的 安 全 管理 體 系 , 必 須 要 有 明 確 的 目 標 。 安 全 與 環(huán) 境 保 護 方 針 是公 司 經(jīng) 營 方 針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 是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的 總 綱和 靈 魂 , SMS是 為 了 遵 循 和 落 實 安 全 方 針 。 方 針 的 內(nèi) 容包 含 ISM規(guī) 則 第 1節(jié) 規(guī) 定 的 規(guī) 則 目 標 、 公 司 目 標 和 SMS目 標 , 以 及 方 針 口 號 和 原 則 性 措 施 。 方 針 以 總 經(jīng) 理 聲 明的 形 式 簽 發(fā) 生

42、效 。 簡 單 的 方 針 口 號 有 “ 健 康 安 全 環(huán)保 ” ; “ 預 防 為 主 、 保 證 安 全 、 保 護 環(huán) 境 、 保 持 健 康 、適 任 適 航 、 優(yōu) 質(zhì) 服 務 ” ; “ 提 高 素 質(zhì) 、 保 護 環(huán) 境 、 安 全優(yōu) 質(zhì) 、 高 效 創(chuàng) 業(yè) ” 。 船舶港口國監(jiān)督及安全檢查 港 口 國 監(jiān) 督 港 口 國 監(jiān) 督 (Port State Control, PSC)亦 指 港 口 國管 理 、 港 口 國 控 制 , 或 港 口 國 檢 查 。 它 是 港 口 國 對 抵 港的 外 國 船 舶 實 施 的 , 以 船 員 、 船 舶 技 術(shù) 狀 況 和 操 作

43、 為 檢查 對 象 (特 別 對 船 舶 安 全 設 備 、 防 污 染 設 備 以 及 操 作 ),以 確 保 船 舶 和 人 命 財 產(chǎn) 安 全 、 防 止 海 洋 污 染 為 宗 旨 的 一種 監(jiān) 督 和 控 制 船舶港口國監(jiān)督及安全檢查 PSC依 據(jù) 開 展 PSC的 依 據(jù) 主 要 是 IMO和 ILO制 定 并 經(jīng) 修 正 的 有關(guān) 國 際 公 約 : 1974年 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SOLAS74); 73 78國 際 防 止 船 舶 造 成 污 染 公 約 (MARPOL 73 78); 1978年 海 員 培 訓 、 發(fā) 證 和 值 班標 準 國 際 公

44、 約 (STCW78); 1966年 國 際 載 重 線 公 約 (LL 66); 1969年 國 際 船 舶 噸 位 丈 量 公 約 (ITC 69); 1972年 國 際 海 上 避 碰 規(guī) 則 公 約 (COLREGS 72 ); 1976年 航 運 (最 低 標 準 )公 約 (ILO第 147號 ) 船舶港口國監(jiān)督及安全檢查 根 據(jù) 上 述 公 約 要 求 , PSC的 通 常 項 目 是 : 船 舶 證 書 、 文 件 和 手 冊 ; 船 體 、 機 器 和 設 備 狀 態(tài) ; 有 關(guān) 機 器 、 設 備 和 儀 器 使 用 和 操 作 要 求 ; 船 員 配 備 、 勞 動 及

45、生 活 條 件 。 船舶安全檢查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規(guī) 則 (1997) 于 1998年 3月 1日 起 生 效 。 為 了 加 強 對 船 舶 技 術(shù) 設 備 狀 況 和 人 員 配備 及 適 任 狀 況 的 監(jiān) 督 檢 查 , 保 障 水 上 人 命 財 產(chǎn) 的 安 全 , 防 止污 染 水 域 , 根 據(jù) 我 國 海 上 交 通 安 全 法 、 海 洋 環(huán) 境 保 護法 、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內(nèi) 河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條 例 和 我國 加 入 的 有 關(guān) 國 際 公 約 的 規(guī) 定 , 特 制 定 本 規(guī) 則 , 并 由 交 通 部負 責

46、 解 釋 。 本 規(guī) 則 適 用 于 中 國 籍 200總 噸 或 750 kW以 上 海 船 、50總 噸 或 368 kW以 上 內(nèi) 河 船 舶 和 進 出 我 國 港 口 (包 括 海 上 系泊 點 )的 一 切 外 國 籍 船 舶 。 除 非 另 有 規(guī) 定 , 本 規(guī) 則 不 適 用 于從 事 營 業(yè) 性 運 輸 以 外 的 軍 事 船 舶 、 公 安 船 舶 、 漁 業(yè) 船 舶 和 體育 運 動 船 舶 。 船舶安全檢查 處處處 理理理 法法法 律律律 責責責 任任任檢檢檢 查查查 第八章思考題 1. 簡 述 SOLAS公 約 的 制 定 背 景 和 74公 約 78議 定 書 的

47、 主要 內(nèi) 容 。2. 簡 述 STCW78/95公 約 的 修 改 背 景 及 主 要 內(nèi) 容 。3. ILO制 定 的 相 關(guān) 公 約 和 相 關(guān) 規(guī) 定 有 那 些 主 要 內(nèi) 容 ?4. 簡 述 1966年 國 際 船 舶 載 重 線 公 約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5. 簡 述 1969年 國 際 噸 位 丈 量 公 約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6. 試 述 ISM規(guī) 則 制 定 的 背 景 、 主 要 內(nèi) 容 和 現(xiàn) 實 意 義 。7. 試 述 PSC檢 查 的 依 據(jù) 、 程 序 、 組 織 和 對 應 措 施 。8. 我 國 船 舶 安 全 檢 查 97規(guī) 則 簡 述 主 要 內(nèi) 容 ?

展開閱讀全文
溫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quán)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3.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wǎng)頁內(nèi)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4. 未經(jīng)權(quán)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nèi)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5. 裝配圖網(wǎng)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nèi)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nèi)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nèi)容負責。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quán)或不適當內(nèi)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相關(guān)資源

更多
正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檔
關(guān)于我們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地圖 - 資源地圖 - 友情鏈接 - 網(wǎng)站客服 - 聯(lián)系我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裝配圖網(wǎng)版權(quán)所有   聯(lián)系電話:18123376007

備案號:ICP2024067431-1 川公網(wǎng)安備51140202000466號


本站為文檔C2C交易模式,即用戶上傳的文檔直接被用戶下載,本站只是中間服務平臺,本站所有文檔下載所得的收益歸上傳人(含作者)所有。裝配圖網(wǎng)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nèi)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上載內(nèi)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若文檔所含內(nèi)容侵犯了您的版權(quán)或隱私,請立即通知裝配圖網(wǎng),我們立即給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