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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
股 東 會 決 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我公司于 年 ______月 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了臨時股東會。股東會召開15日前,公司已經(jīng)通過書面形式對本次開會的時間、地點、開會議程向全體股東作了通知。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 人,代表公司股東 %的表決權。所作決議經(jīng)公司股東表決權的 %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決議事項如下:
因 為我公司在 年
2、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xxxx有限責任公司申請 貸款提供 擔保。
經(jīng)我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以本公司合法擁有的
為上述 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提供 反擔保,反擔保的范圍為:
_____ _______承擔上述 擔保責任的全部金額,我司因違反反擔保責任而應承擔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仲裁費、財產(chǎn)保全費、執(zhí)行費等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一切合理費用。
股 東 表 決 結(jié) 果
股東簽名:
公司蓋章:
3、
年 月 日
承 諾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貴公司為我公司向 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金貸款/個人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宜,本公司和公司所有股東均已經(jīng)全面知悉?,F(xiàn)本公司和相關股東,對該貸款及其主合同有關的抵押、質(zhì)押、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等事項承諾如下:
本公司(本人)愿意全面履行已經(jīng)與貴公司簽署的相關合同。
第二,本公司與貴公司所簽署的貸款主合同或相應的擔保合同,已經(jīng)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相關的規(guī)定,經(jīng)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有效表決通過。
第三,因簽署貸款主合同或相應的
4、擔保合同而召開的股東會(董事會),組織方式合法,已經(jīng)有效方式通知了公司所有股東,且經(jīng)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表決權通過,不存在任何程序上的瑕疵和內(nèi)容上的違法違規(guī)。
第四,若因本公司所出具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或者內(nèi)容上的違法違規(guī),從而導致該股東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被確認無效的,并不直接導致我公司與貴公司所簽署的貸款主合同或相應的擔保合同無效,相應的合同權利義務仍應繼續(xù)履行。
第五,若因本公司所出具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或者內(nèi)容上的違法違規(guī),從而導致公司內(nèi)部及其股東之間的民商事糾紛,進而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屬于本公司內(nèi)部行為,與貴公司無涉。因上述原因給貴公司的貸款主合同或相應的擔保合同造成實際損失的,由本公司和相應的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承諾人: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