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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談談中小學教師如何做到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guī),依法執(zhí)教?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狈擅媲叭巳似降?。作為社會上的一份子,人人都要遵守法律,做到依法行使權力,自覺履行義務。那么,作為當代的教育者,教師又如何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到依法執(zhí)教呢?
第一、教師首先要懂法。因為只有懂法,才能守法、用法。作為教師,最起碼要對以下七部教育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因為在這七部教育法律中,明確規(guī)定了教師所享受
2、的權利以及應該履行的義務,與教師的權益息息相關,教師應當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懂得這些相關的法律知識。此外,作為教師的我們還需要了解與教育有關的兩部法律,它們是《未成年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犯罪法》。
第二、在懂法的基礎上守法,遵守相關的教育法律法規(guī),在實際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做到依法執(zhí)教。例如,不得打罵學生,不得侮辱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不得隨意揭露學生的隱私等等。在工作中,要時刻提醒自己,一言一行都要以相關法律來作為指導,同時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里面的相關條例,做到有法可依,執(zhí)法有度。然而,在實際教育教學活動中,時不時有一些教師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知法犯法,以致釀成不良后
3、果。
在教育實踐中,經常有許多教師出現(xiàn)體罰學生的行為,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因為《義務教育法》中規(guī)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中規(guī)定:教師應該要愛護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而這位班主任,他在工作中沒有依法執(zhí)教,沒有用相關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結果最后自己也落得個不好的下場。
第三、教師知法守法之余,還要學會運用法律來維護學生正當權益。那么,教師如何在實際教育教學活動中做到這一點呢?首先,教師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
4、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fā)展。對學生人身權利、受教育權利、安全權利、隱私權利等,都應該加以保護;不得隨意毆打,辱罵學生,不得剝奪應當接受義務教育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拆開學生信件或私人物品等,應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的安全權益等等。其次,教師應該禁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xiàn)象。例如,有的老師因學生不聽話,或者自己心情不好,就把氣出在學生身上,拿學生當“出氣筒”,打學生。作為教師,我們不能對這種行為不聞不問,應該要予以制止,要敢于與這種不良行為做斗爭。因為這種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教師道德規(guī)范》和《教師法》中的一些相關條例。
我相信自己會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知法、守法和用法的,遵守相關的教育法律法規(guī),并且運用到教育教學活動中,依法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