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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防施工圖設計任務書模板
(草案)
第一章: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項目經濟技術指標:
4、其它
第二章:設計依據(jù)
1、委托人認可的經規(guī)劃部門審批通過的項目總體規(guī)劃及單體建筑方案。
2、建筑主體設計單位提供的地下室平面圖及相關設計資料。
3、現(xiàn)行國家設計規(guī)范、標準及法律、法規(guī)。
第三章:設計階段、內容及工作要求
1、設計階段: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委托方通過人防設計審查,以及現(xiàn)場技術服務直至人防工程竣工驗收。
2、設計內容:人防工程建筑、結構設計;平時及戰(zhàn)時通風、給排水、供電、消防等專業(yè)設計;平戰(zhàn)功能轉換設計;并編制相應的工程概算。
2、
3、按照項目主體設計進度要求把人防區(qū)域的設計圖提供給建筑主體施工圖設計單位,與建筑主體施工圖設計單位在設計過程中的密切溝通配合。
第四章:設計技術要求
一、建筑
1、在滿足面積要求的前提下,人防區(qū)域范圍盡量布置在地下室同一個防火分區(qū)范圍以內。合理劃分防護單元及防爆單元、充分利用現(xiàn)有汽車坡道出入口、自行車坡道出入口、地面樓梯出入口等作為人防出入口。
2、人防范圍及人防設備、設施的設置,盡量減少對項目地下室使用功能的影響,減少對主體建筑地下室完整性的破壞。防空地下室臨戰(zhàn)封堵后,不宜影響相鄰普通地下室的使用。
3、人防設計盡量減少對原有地下停車位及通風、消防等設施的影響。提高防空地下室的
3、空間利用率,盡量使人防地下室通透,通行順暢方便利用,盡量多一些車位等使用空間,轉換方面盡量減少平戰(zhàn)轉換量。
4、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與周圍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出入口應盡量結合小區(qū)總平面設計及景觀設計進行設置,減少對小區(qū)環(huán)境的影響。
5、人防工程的防護單元及防爆單元的劃分宜與防火分區(qū)相結合。
6、人防范圍內的防火墻及隔離墻體應盡量利用主體建筑結構。
7、人防工程內不宜設置油浸電力變壓器室。如必須設置時,應避開人員密集部位和人流集中的出口。
8、人防工程的采光窗井、排煙豎井的與相鄰地面建筑之間的距離應滿足規(guī)范間距要求,并且盡量減少對相鄰建筑物的
4、影響。
9、人防工程的防煙分區(qū)不得跨越防火分區(qū)。
10、管道穿越防火墻、樓板及設有防火門的隔墻時,應用非燃材料將管道周圍的空隙緊密填塞。
11、通過防火墻或設有防火門的隔墻下的地溝,應將防火墻或隔墻伸至地溝底板。當風道通過防火墻或設有甲級防火門的隔墻時,應采取阻火措施。
12、防火門宜為平開門,并在關閉后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
13、人防工程中盡量設置防火墻或防火門,不建議采用水幕保護的防火卷簾。
14、人防工程的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設置。人防設計中盡量利用主體建筑原有樓梯及出口,減少重新增加出入口及樓梯數(shù)量。
二、結構
1、人防工程結構設計應包含,人防布置平面圖、人防頂板
5、、底板平面圖、人防口部詳圖、人防構件詳圖、人防安裝配合、戰(zhàn)時封堵等。
2、人防結構布置不得影響車道,盡量少對車位的影響。
3、人防頂板的荷載取值按照規(guī)范確定,厚度建議取200mm。
4、人防臨空墻厚度建議取250~300mm,其他人防隔墻厚度取值建議為200~250mm。
三、通風及防煙排煙
1、通風、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水平管道宜按防火分區(qū)設置。
2、風管不宜穿過防火墻,如必須穿過時,應在穿過防火墻處按規(guī)范要求設防火閥。
3、防火閥應設單獨的支、吊架。當防火閥暗裝時,應在防火閥安裝部位的吊頂或隔墻上設檢修口。
4、通風、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的通風機及風管應采用非燃材料制作。
5、盡量采用自
6、然排煙進行人防工程排煙。
6、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宜采用獨立的機械加壓送風。
7、每個防煙分區(qū)設置排煙口,并應設在頂棚或墻面上部的排煙有效部位,排煙口不得影響地上建筑使用。
8、排煙口平時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可采用手動或自動開啟方式。排煙風機宜采用離心式風機,并能滿足煙氣溫度及使用時間要求。
9、機械排煙和加壓送風管道宜采用金屬風道。
10、排煙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
四、消防及給排水
1、人防工程設置的消火栓、自動噴淋應等設施在滿足規(guī)范要求的前提下,應盡量利用主體建筑相關設置。
2、柴油發(fā)電機室、油浸變壓器室等宜設氣體滅火設備。
3、消防用水宜采用市政給水管道或消防水池供給。當采
7、用市政給水管道直接供水,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備的要求。
4、人防工程不宜單獨設置消防水池。
5、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的數(shù)量,應按人防工程內消防用水量確定。
6、人防工程室內消防給水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以利于后期使用及檢修。
7、消防水泵應按照規(guī)范要求設置備用泵,備用水泵的工作能力不應小于主要消防水泵。
8、每臺消防水泵應設獨立的吸水管,水泵的出水管上應裝設試驗和檢查用的放水閥門。
9、人防工程設有消防給水的,應設消防排水設備或設施。
10、消防排水設施宜與生活污水排水設施合并設置。
五、電氣
1、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燈可用蓄電池作備
8、用電源。
2、設在人防工程內的電力變壓器宜采用干式變壓器。變壓器室的門、窗、孔、洞應設防動物進入的設施。
3、人防工程內的消防配電設備及其電纜、電線等宜選用防潮防霉型產品;電纜電線應選用銅芯線;蓄電池應采用封閉型產品。
4、消防按鈕(包括手動報警按鈕、水泵啟動按鈕等)應有防止誤操作的保護措施。
5、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變處、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
6、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燈應選用玻璃或其他非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7、人防工程內潮濕場所應采用防潮型燈具;柴油發(fā)電機的油庫、蓄電池室等房間應采用密閉型燈具。
六、其他
1、人防建筑設計應與結構、暖通、水、電專業(yè)設計協(xié)調統(tǒng)一,減少各專業(yè)圖紙不一致的地方。
2、各管線走向及相應預埋套管位置不能相互干涉、影響,應避開人防門開啟范圍和臨戰(zhàn)封堵框及封堵梁板區(qū)域等。
3、人防工程各專業(yè)圖紙需在設計說明及圖紙中明確“平時施工內容”及“戰(zhàn)時施工內容”以利于指導現(xiàn)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