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數(shù)學 第一章 推理與證明 2 綜合法與分析法課件 北師大版選修22》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高中數(shù)學 第一章 推理與證明 2 綜合法與分析法課件 北師大版選修22(44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2綜合法與分析法課前預習學案 你能說明兩種證法有什么不同嗎? 從命題的_出發(fā),利用_、_、_及運算法則,通過_推理,一步一步地接近要證明的結論,直到完成命題的證明,我們把這樣的思維方法稱為綜合法1綜合法條件定義公理定理演繹 用框圖可表示為 從求證的_出發(fā),一步一步地探索保證前一個結論成立的_條件,直到歸結為這個命題的條件,或者歸結為定義、公理、定理等,我們把這樣的思維方法稱為分析法2分析法結論充分 用框圖可表示為 1綜合法是從已知條件、定義、定理、公理出發(fā),尋求命題成立的() A充分條件B必要條件 C充要條件D既不充分又不必要條件 解析:在不等式的性質(zhì)一章中我們接觸過不等式的解法以及簡單的不等
2、式證明,其中不等式的求解過程是等價變形,而不等式的證明,利用綜合法證明其實就是尋求必要條件 答案:B 3在不等邊三角形中,a為最大邊,要想得到A為鈍角的結論,三邊a、b、c應滿足的條件是_ 解析:要使A為鈍角,只需cos A0,由余弦定理知,只要b2c2a20,即b2c2a2. 答案:b2c2a2課堂互動講義用綜合法證明問題 1若sin ,sin ,cos 成等差數(shù)列,sin ,sin ,cos 成等比數(shù)列,求證:2cos 2cos 2. 證明:sin ,sin ,cos 成等差數(shù)列, sin cos 2sin 又sin ,sin ,cos 成等比數(shù)列, sin2sin cos 用分析法證明不
3、等式 (1)分析法是一種從未知到已知(從結論到題設)的邏輯推理方法具體說,即先假設所要證明命題的結論是正確的,由此逐步推出保證此結論成立的必要的判斷,而這些判斷恰恰都是已證的命題(定義、公理、定理、法則、公式等)或要證命題的已知條件時,命題得證用分析法證題時,常用到一些顯然成立的結論,如(xy)20,x20,12等,有了以上這些結論,即可說明被證成立 (2)在用分析法證明問題的過程中,“要證”、“只要證”、“即證”這些詞語一般不可少,否則容易犯錯誤如圖所示,SA平面ABC,ABBC,過A作SB的垂線,垂足為E,過E作SC的垂線,垂足為F,求證:AFSC.用分析法證明幾何問題 證明:要證AFSC
4、,只需證SC平面AEF, 只需證AESC(因為EFSC) 只需證AE平面SBC, 只需證AEBC(因為AESB), 只需證BC平面SAB, 只需證BCSA(因為ABBC), 由SA平面ABC可知,上式成立AFSC.在立體幾何問題證明中,由于垂直、平行關系較多,不容易確定如何在證明過程中使用條件,因此利用綜合法證明比較困難這時,可用分析法 3.如圖,B為ACD所在平面外一點,M、N、G分別為ABC、ABD、BCD的重心 求證:平面MNG平面ACD. 證明:要證平面MNG平面ACD, 只需證MNCD,MGAD, 連結BM并延長交AC于點E,連結BN并延長交AD于點F, 由于M、N分別是ABC,ABD的重心, E、F分別是AC、AD的中點,故EFCD, 易證MNEF,故MNCD, 同理可證MGAD,故結論得證綜合法與分析法的綜合應用在用分析綜合法證明時,可先分析再綜合,也可以先綜合再分析本題證明的前半部分用的是綜合法,而后半部分用的是分析法,解題的關鍵是根據(jù)條件的結構特點去轉(zhuǎn)化結論,得到中間結論Q,再根據(jù)結論的結構特點去轉(zhuǎn)化條件,得到中間結論P,若PQ或PQ,就可以證明結論成立,體現(xiàn)了轉(zhuǎn)化與化歸思想,對邏輯推理能力的提高十分有益 【錯因】對綜合法與分析法的思維方法理解不透,導致邏輯與書寫格式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