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數(shù)學 第三章 推理與證明 3 綜合法與分析法 3.2 分析法課件 北師大版選修12》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高中數(shù)學 第三章 推理與證明 3 綜合法與分析法 3.2 分析法課件 北師大版選修12(38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3.2分析法課前預習學案 問題1本題證明從哪里開始? 提示:從結論開始 問題2證題思路是什么? 提示:尋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條件 (1)從求證的結論出發(fā),一步一步地探索保證前一個結論成立的_,直到歸結為這個命題的_,或者歸結為_、_、_等,我們把這種思維方法稱為_ (2)分析法的思考過程為“_”的順序,是從_出發(fā),步步探索結論成立的_ 1分析法的定義充分條件條件定義公理定理分析法執(zhí)果索因待證的結論條件2分析法的框圖表示應用分析法證明問題的模式用分析法證明命題“若P,則Q”時的模式如下:為了證明命題Q為真,只需證明命題P1為真,從而有只需證明命題P2為真,從而有只需證明命題P為真,而已知P為真,故
2、Q必真 特別提醒當所證結論與所給條件之間的關系不明確時,常采用分析法證明,但更多的時候是綜合法與分析法結合使用,先看條件能夠提供什么,再看結論成立需要什么,從兩頭向中間靠攏,逐步接通邏輯思路 1下面敘述正確的是() A綜合法、分析法都是直接證明的方法 B綜合法是直接證明,分析法是間接證明 C綜合法、分析法所用的語氣都是肯定的 D綜合法、分析法所用的語氣都是假定的 答案:A 2命題“對于任意角,cos4sin4cos 2”的證明:“cos4sin4(cos2sin2)(cos2sin2)cos2sin2cos 2”過程應用了() A分析法 B綜合法 C綜合法、分析法綜合使用 D間接證法 解析:從
3、證明的過程來看是從已知條件入手經(jīng)過推導得到結論,符合綜合法 答案:B課堂互動講義 用分析法解決不等關系 分析法是“執(zhí)果索因”,一步步尋找結論成立的充分條件它是從求它的結論出發(fā),逆著分析,由未知想需知,由需知逐漸地靠近已知,這種證明的方法關鍵在于需保證分析過程的每一步都是可以逆推的,它的常見書寫表達式是“要證只需” 綜合法與分析法的綜合應用 綜合法推理清晰,易于書寫,分析法從結論入手,易于尋找解題思路,在實際證明命題時,常把分析法與綜合法結合起來使用,稱為分析綜合法,其結構特點是:根據(jù)條件的結構特點去轉化結論,得到中間結論Q;根據(jù)結論的結構特點去轉化條件,得到中間結論P;若由P可推出Q,即可得證 分析法在函數(shù)中的應用 當證題不知從何入手時,有時可以運用分析法而獲得解決,特別是對于條件簡單而結論復雜的題目,往往更是行之有效,另外對于恒等式的證明,也同樣可以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