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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九 課 走 進(jìn)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 經(jīng) 濟(jì) 放 管 服 , 就 是 簡 政 放 權(quán) 、 放 管 結(jié) 合 、 優(yōu) 化 服 務(wù) 的 簡 稱 。 “ 放 ” 中 央 政 府 下 放 行 政 權(quán) , 減 少 沒 有 法 律 依 據(jù) 和 法 律 授 權(quán)的 行 政 權(quán) ; 理 清 多 個(gè) 部 門 重 復(fù) 管 理 的 行 政 權(quán) 。 “ 管 ” 政 府 部 門 要 創(chuàng) 新 和 加 強(qiáng) 監(jiān) 管 職 能 , 利 用 新 技 術(shù) 新 體 制加 強(qiáng) 監(jiān) 管 體 制 創(chuàng) 新 。 “ 服 ” 轉(zhuǎn) 變 政 府 職 能 減 少 政 府 對 市 場 進(jìn) 行 干 預(yù) , 將 市 場 的 事推 向 市 場 來 決 定 ,
2、 減 少 對 市 場 主 體 過 多 的 行 政 審 批 等 行 為 , 降 低市 場 主 體 的 市 場 運(yùn) 行 的 行 政 成 本 , 促 進(jìn) 市 場 主 體 的 活 力 和 創(chuàng) 新 能力 。 簡 政 放 權(quán) 是 民 之 所 望 、 施 政 所 向 。時(shí) 政 熱 點(diǎn) “ 放 管 服 ” 改 革 “ 放 管 服 ” 改 革 是 激 發(fā) 市 場 活 力 、 增 強(qiáng) 內(nèi) 生 動(dòng) 力 、 釋 放 內(nèi) 需 潛 力 的 戰(zhàn) 略 舉措 , 必 須 堅(jiān) 持 不 懈 向 前 推 進(jìn) 。 “ 放 管 服 ” 改 革 旨 在 推 動(dòng) 政 府 職 能 深 刻 轉(zhuǎn) 變 ,使 市 場 在 資 源 配 置 中 起 決
3、定 性 作 用 和 更 好 發(fā) 揮 政 府 作 用 , 這 是 近 年 來 實(shí) 現(xiàn) 經(jīng)濟(jì) 穩(wěn) 中 向 好 的 關(guān) 鍵 一 招 。 幾 年 來 的 實(shí) 踐 證 明 , “ 放 管 服 ” 改 革 取 得 了 超 出 預(yù) 期 的 成 效 ,原 因 有 : 一 是 激 發(fā) 了 市 場 活 力 , 對 穩(wěn) 增 長 保 就 業(yè) 發(fā) 揮 了 關(guān) 鍵 支 撐 作 用 。 二 是 帶 動(dòng) 了 創(chuàng) 業(yè) 創(chuàng) 新 熱 潮 , 加 快 了 新 舊 動(dòng) 能 接 續(xù) 轉(zhuǎn) 換 和 經(jīng) 濟(jì) 結(jié) 構(gòu) 優(yōu) 化 升級 。 三 是 促 進(jìn) 了 貿(mào) 易 和 投 資 便 利 化 , 提 升 了 開 放 型 經(jīng) 濟(jì) 水 平 。 四 是 體
4、 現(xiàn) 了 以 人 民 為 中 心 的 發(fā) 展 思 想 , 讓 廣 大 群 眾 有 了 更 多 獲 得 感 。 五 是 推 動(dòng) 政 府 職 能 發(fā) 生 深 刻 轉(zhuǎn) 變 , 政 府 治 理 能 力 和 治 理 水 平 顯 著 提 升 。 “ 放 管 服 ” 改 革 的 意 義 : 簡 政 放 權(quán) , 削 減 行 政 審 批 事 項(xiàng) , 下 放 權(quán) 力 , 降 低 企 業(yè) 準(zhǔn) 入 門 檻 , 降 低企 業(yè) 成 本 , 正 確 處 理 了 政 府 和 市 場 的 關(guān) 系 , 有 利 于 充 分 發(fā) 揮 市 場 對 資 源 配 置 的 決 定 性 作 用 和 政 府 的 作 用 ; 有 利 于 激 發(fā)
5、市 場 活 力 , 增 加 就 業(yè) , 促 進(jìn) 經(jīng) 濟(jì) 增 長 ; 有 利 于 促 進(jìn) 創(chuàng) 業(yè) 創(chuàng) 新 , 培 育 新 動(dòng) 能 , 增 強(qiáng) 內(nèi) 生 動(dòng) 力 , 提 高 供 給 體 系 質(zhì)量 , 促 進(jìn) 經(jīng) 濟(jì) 增 長 動(dòng) 力 轉(zhuǎn) 換 , 轉(zhuǎn) 變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方 式 ; 有 利 于 推 動(dòng) 需 求 層 次 提 升 , 使 需 求 潛 力 更 加 充 分 地 釋 放 , 使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在 新 的 更 高 水 平 實(shí) 現(xiàn) 供 需 動(dòng) 態(tài) 平 衡 , 提 高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的 質(zhì) 量 和 效 益 ; 有 利 于 新 技 術(shù) 、 新 產(chǎn) 品 、 新 業(yè) 態(tài) 、 新 模 式 的 發(fā) 展 , 優(yōu)
6、化 產(chǎn) 業(yè) 結(jié) 構(gòu) , 促進(jìn) 經(jīng) 濟(jì) 結(jié) 構(gòu) 優(yōu) 化 升 級 。 有 利 于 擴(kuò) 大 對 外 開 放 , 促 進(jìn) 貿(mào) 易 和 投 資 便 利 化 , 培 育 國 際 競 爭 新 優(yōu) 勢 。 減 少 政 府 對 微 觀 經(jīng) 濟(jì) 事 務(wù) 的 管 理 , 創(chuàng) 新 監(jiān) 管 理 念 和 方 式 , 有 利 于 提 高 監(jiān) 管 能 力 , 提 高 監(jiān) 管 的 水 平 ; 有 利 于 充 分 發(fā) 揮 市 場 對 資 源 配 置 的 決 定 性 作 用 和 政 府 的 作 用 ; 有 利 于 建 設(shè) 統(tǒng) 一 開 放 、 競 爭 有 序 的 現(xiàn) 代 市 場 體 系 , 使 勞 動(dòng) 力 、 土 地 、資 金 、
7、資 源 等 各 類 生 產(chǎn) 要 素 在 行 業(yè) 內(nèi) 、 企 業(yè) 間 、 區(qū) 域 間 實(shí) 現(xiàn) 更 高 效 率 的 配置 ; 有 利 于 完 善 公 平 競 爭 的 市 場 環(huán) 境 , 規(guī) 范 市 場 秩 序 , 促 使 企 業(yè) 加 強(qiáng) 自 身管 理 , 守 法 經(jīng) 營 , 倒 逼 企 業(yè) 提 高 產(chǎn) 品 和 服 務(wù) 質(zhì) 量 , 推 動(dòng) 供 給 側(cè) 結(jié) 構(gòu) 性 改 革 ,提 高 供 給 質(zhì) 量 。 重 塑 政 府 和 社 會(huì) 的 關(guān) 系 , 改 進(jìn) 政 府 服 務(wù) 社 會(huì) 的 方 式 , 提 高 服 務(wù) 供 給能 力 。 有 利 于 加 快 服 務(wù) 型 政 府 建 設(shè) , 提 升 政 府 效 能 , 推 進(jìn) 政 府 治 理 體 系 和治 理 能 力 現(xiàn) 代 化 ; 有 利 于 增 強(qiáng) 人 民 的 獲 得 感 、 幸 福 感 , 滿 足 人 民 對 美 好 生 活 的 需 要 ; 有 利 于 推 動(dòng) 經(jīng) 濟(jì) 社 會(huì) 持 續(xù) 健 康 發(fā) 展 , 夯 實(shí) 了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 經(jīng) 濟(jì) 制 度的 基 礎(chǔ) , 推 動(dòng) 現(xiàn) 代 化 經(jīng) 濟(jì) 體 系 建 設(sh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