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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選 修選 修 52 走近合同 (1)生活離不開合同: 合同的作用: 第一,社會生活中難免發(fā)生矛盾和糾紛,如果能夠得到妥善解決,無論對于我們的學習和生活,還是對于維護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都是有益的;反之,不僅會損害個人的合法權益,還可能影響社會安定。3 第二,矛盾和糾紛并非完全不可避免,有些糾紛之所以產(chǎn)生,是因為當事人缺乏合同意識,沒有簽訂合同或者沒有正確地簽訂和履行合同。即使糾紛已經(jīng)產(chǎn)生,依據(jù)合同辦事也是一個有效的解決之道。 合同的含義: 第一,含義: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4 第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關系中,享有合同權利的人稱為債權人
2、,負有合同義務的人稱為債務人。 (2)合同在我們身邊: 合同就在我們身邊: 大到國際貿(mào)易,小到生活點滴,合同無所不至地滲透在經(jīng)濟生活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滲透在我們的吃、穿、住、行中,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5 合同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無論哪種合同,都必須由兩方以上的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即設立、變更和終止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以實現(xiàn)各自的某種利益。 第一,設立:是使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變更:是使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發(fā)生變化。 第三,終止:是使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6 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兩方以上的當事人以設立、變更和終止
3、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簽訂的合同依法成立時,通常就會產(chǎn)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在當事人之間形成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這種權利義務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7 (3)訂立合同要慎重: 合同的形式: 第一,形成:只要兩方以上的當事人以自愿協(xié)議為基礎確定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就構成合同。 第二,形式: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不僅限于書面形式,還包括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主要包括默示形式或推定形式。8 口頭合同: 第一,含義:是以口頭形式訂立的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口頭語言表達意思一致的合同。 第二,地位: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是一種常見的合同形式。9 第三,適用情況:
4、可以用在一些標的額比較小、權利義務關系相對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中。 第四,優(yōu)點:充分適應了現(xiàn)代社會對簽訂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第五,缺點:有其不易分清權責、發(fā)生糾紛時難以舉證的缺點,應盡量慎用。10 書面合同: 第一,地位:生活中大量的合同是書面合同。 第二,含義:是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nèi)容的形式簽訂的合同。 第三,適用情況:對于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標的額大、履行期限較長的或重要的合同,法律規(guī)定必須采取書面形式。11 第四,意義: 首先,書面合同通常權責明確,有據(jù)可查,有助于避免和減少糾紛。 其次,簽訂
5、書面合同有助于督促當事人履行義務。 再次,書面合同還可以作為仲裁機構、司法機關仲裁、調(diào)解、處理合同糾紛的有力憑證。 第五,樹立合同意識:我們在生活中應當樹立合同的意識,學會利用這個白紙黑字的工具。12 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協(xié)議;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13 合同的相對性原理是合同法的最基本原理和特征。所謂合同相對性,是指合同關系只能發(fā)生在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請求或訴訟,與合同當事人沒有發(fā)生合同上權利義務關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據(jù)合同向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訴訟,也
6、不承擔合同義務和責任。14 訂立合同有學問 (1)訂立合同兩步走: 合同的訂立過程: 第一,合同的訂立:是當事人各方通過平等協(xié)商就合同條款達成意思表示一致的過程。 第二,合同的訂立過程:任何一份合同,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離不開提出條件接受條件的過程。這個過程稱為要約與承諾。 第三,要約:15 首先,含義: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項要約中,發(fā)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為受要約人或者受約人。 其次,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為了保護受要約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穩(wěn)定的交易秩序,要約人一旦發(fā)出有效要約,就不應隨意撤銷或者變更。16 第四,承諾: 首先,含義: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一種
7、意思表示,應該由受約人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nèi)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其內(nèi)容必須與要約的內(nèi)容一致。 其次,承諾一旦作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訂立合同的過程隨之結束。17 合同的內(nèi)容: 第一,地位:明確合同內(nèi)容是訂立合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第二,合同的內(nèi)容:就是合同的條款,是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所達成的具體協(xié)議,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就是通過合同的條款體現(xiàn)出來的。18 第三,原則:我國合同法采用自愿原則,即合同的內(nèi)容由雙方當事人自己約定。但是,為了避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不夠具體明確,合同法對合同內(nèi)容作了提示性的規(guī)定。19 (2)慧眼辨合同: 合同的效力: 即使是嚴格按照要約承諾的步驟訂立的合同,如果出現(xiàn)某些不合法
8、的情形,仍然可能導致合同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無法實現(xiàn),合同歸于無效。20 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 第一,有效合同:要求訂立合同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外在表示行為與內(nèi)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jīng)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無效合同: 首先,含義:是指雖經(jīng)當事人協(xié)商成立,但由于當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因而自訂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21 其次,合同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9、強制性規(guī)定。一旦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就不會發(fā)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力。22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qū)別:要約邀請,又叫要約引誘,是指當事人向他方作出的希望對方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qū)別如下:要約一般有明確的訂約意圖,而要約邀請不一定有。要約一般只向特定的人發(fā)出,而要約邀請多數(shù)情況下向不特定多數(shù)人發(fā)出。23 要約的內(nèi)容具體而且確定,要約必須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其內(nèi)容非常明確,而要約邀請通常缺乏一些主要條款,如質量、數(shù)量等,內(nèi)容也很含糊。24 言而有信守合同 (1)合同重在履行: 合同履行的含義: 合同的履行就是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實現(xiàn)各自權利義務的行為。履行合同的核心:25
10、 第一,一般來說,在合同的履行中,雙方當事人互有權利和義務,而履行合同義務是履行合同的核心。沒有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債權人的債權就無從談起。 第二,只有債務人履行債務,沒有債權人緊密配合,仍然無法登上“合同之山”的頂峰。合同的履行是雙方當事人的行為,而履行合同義務在其中居于主動地位。26 (2)合同履行的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 第一,地位: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原則。 第二,要求:根據(jù)誠實信用原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時應該恪守信用,言行一致,既不能濫用自己的權利,也不應規(guī)避自己的義務,而應該盡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實現(xiàn)對方的合同權利。27 全面履行原則: 第一,要求:又稱
11、正確履行原則或適當履行原則,它要求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數(shù)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確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保證合同義務得到全面履行。 第二,意義:只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合同的訂立才有意義。28 協(xié)作履行原則: 第一,地位:是履行合同的又一重要原則。 第二,要求:它要求當事人不僅要全面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而且要積極配合對方,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29 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相互對應的。合同履行是合同當事人按照約定實現(xiàn)各自權利義務的行為。在多數(shù)合同的履行中,每一方當事人都同時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
12、相互對應的。30 誠實信用原則與協(xié)作履行原則的聯(lián)系:協(xié)作履行原則,要求當事人不僅要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而且要積極配合對方,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協(xié)作履行原則是誠實信用基本原則在合同履行階段的具體體現(xiàn)。31 違約與違約責任 (1)合同不可輕違: 違約行為與違約責任: 第一,違約的含義: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時難免會因為一些主客觀原因導致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這就構成了違約。32 第二,違約責任:首先,含義:如果違約一方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這就是違約責任。其次,違約責任既是不履行合同義務者應該付出的代價,也是法律對權益受損的一方
13、給予的救濟。 違約的種類: 第一,違約的種類:分為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 第二,實踐中常見的是實際違約。33 首先,含義: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時,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其次,具體包括: 不能履行:債務人在客觀上沒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關債務的履行。 遲延履行:履行義務期限屆滿后才履行。34 不完全履行:只履行部分合同約定,或者履行義務不完全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 拒絕履行:通常說的惡意毀約。 違約行為的免責: 第一,含義:合同法規(guī)定了違約行為的免責,即在一定條件下,盡管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法律也不追究其違約責任,甚至可以免除其合同履行義務。35 第二,種類: 首先,法
14、定的免責情形:最常見的就是不可抗力。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洪水、火災、戰(zhàn)爭等情況。當客觀上已經(jīng)發(fā)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當事人未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是由這一不可抗力導致時,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可以免責。36 其次,約定的免責情形:是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免責情形,只要這種約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屆時就可以對違約行為免責。 (2)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一,繼續(xù)履行。 第二,賠償損失。 第三,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支付違約金:37 定金: 第一,含義:有時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約定一方事先向另一方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即定金。
15、 第二,要求: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則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則應該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38 違約的構成要件:一是雙方存在合法并有效的合同,二是有合同的事實存在,即當事人具有違約行為。如果違約一方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就是違約責任。定金有著特殊的定金罰則。即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無權要求對方當事人償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則應加倍返還定金。39 (2009浙江自選模塊8)張某、胡某、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一款心儀已久的手機,因所帶現(xiàn)金不夠,便向張某借了現(xiàn)金1 500元,購買了手機。幾個月后,胡某記憶模糊
16、,將錢還給了馬某。40 當時馬某正缺錢用,誤以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錢給自己,故欣然收下。不久,張某要求胡某還錢。胡某才發(fā)覺當初還錯了人,遂向馬某要求歸還。馬某以錢是胡某主動贈與為由拒絕歸還。 (1)胡某與張某、胡某與馬某之間是否存在合同關系?請簡要說明理由。 (2)本案在實體法上應當如何處理?41 根據(jù)胡某與張某、馬某之間就借款、贈與、還款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就能判斷合同關系是否成立,相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即可。(1)學生必須準確把握借款合同關系和贈與合同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從而分析出胡某與張某之間存在口頭借款合同關系,胡某與馬某之間不存在贈與合同關系。(2)只要說明張某、胡某、馬某三者的權利和義
17、務關系即可。部分學生對贈與合同不是很熟悉,所以可能會判斷正確,但理由說明不夠準確。42 【答案】 (1)胡某與張某之間存在(口頭的)借款合同關系。 理由:胡張兩人作為平等主體,在自愿基礎上就借款達成共識(或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就借款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因而成立債權債務關系(或民事權利義務關系)。43 胡某與馬某之間不存在贈與合同關系。 理由:雖然客觀上胡付錢給了馬,但在主觀上胡是基于還款的意思,馬則是基于接受贈與的意思,雙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成立合同關系。 (2)張某有權要求胡某繼續(xù)履行合同償還借款,胡某應當履行還款義務。胡某有權要求馬某返還其誤還的款項,馬某有義務返還。44 認為“任何合同一經(jīng)訂立就要認真履行,否則就要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1)合同有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之分,符合合同法規(guī)定的無效合同情形的合同,自訂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然也就不需要履行,不存在不履行合同承擔法律責任的問題。45 (2)有效合同一經(jīng)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雙方要認真履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符合法定的免責情形如不可抗力或雙方合同約定的免責情形的,可以對違約行為免責。 (3)因合同種類多樣以及當事人利益要求不同,當事人可以通過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和支付違約金等多種方式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而并非一定是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