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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以公司事務為準重,所以員工必須加班完成公司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外出時,需向行政辦公室說明去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同意。
二、作息時間:每周工作五天半,加班可于事后調休。
上午:7:30~11:00
下午:2:30~17:30
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下屬各部門工作時間自行安排,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三、考勤
1、公司員工上、下班(30分鐘以內為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則視為曠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
2、50元,二次,罰款200元,月累計三次及以上情節(jié)嚴重者,降職使用或按自動離職處理。
2、無故不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擅自不上班,按曠工處理。
四、事假
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須持書面請假報告,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報綜合管理部。
五、病假
公司員工因病治療或休息,須持區(qū)級以上醫(yī)院醫(yī)療機構休息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病假。
六、婚假
公司員工結婚可憑書面報告請婚假三天,其配偶在外地居住者另加往返路程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者增加婚假二十天。
七、工傷假
1、公司員工在生產工作中因工負傷,在取得規(guī)定的因工證明材料后,憑醫(yī)院的醫(yī)療休息證明方可批準休假。
2、員工因工致殘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必須長
3、期休息者,由相關勞動保障部門和醫(yī)療鑒定部門根據(jù)《勞保條例》研究處理。
八、喪假
1、員工配偶、直系親屬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假三天,其死者在外地可另加往返路程假。
2、員工書面報告(或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后,經行政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
九、事假、病假、婚假、工傷假等批準權限:員工請假部門負責人有三天之內審批權、三天以上由行政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批示。部門副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或調休等,必須提前到行政辦公室請假并辦理手續(xù),一天以內由行政辦公室部批準,一天以上報總經理批示。 否則,按曠工處罰。
十、曠工
1、員工曠工一次,時間不超過半天,罰款300元,
4、一天,罰款600元,以此類推
2、累計曠工兩天以上,降職使用或勸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上班時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電腦上網打牌、下棋、查閱無關資料等。
發(fā)現(xiàn)員工一次罰款2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發(fā)現(xiàn)員工二次罰款5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1000元,二次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部門負責人違反一次罰款1000元、,二次扣年終獎10%或降職使用,情節(jié)嚴重者加重處罰。
十二、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或其他活動,如有事需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或帶隊人員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遲到、早退、不參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處理。
十三、日??记诠ぷ饔删C合管理部負責。員工遲到、早退而部門負責人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將給予部門負責人每次5%的年終獎處罰、兩次以上者累計一并扣除或加重處罰。
十四、婚假、產育假、喪假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假期內發(fā)放基本工資;病、事假扣發(fā)假期內全額工資(每天工資為:月度工資/40天)。
十五、凡受本制度處罰的員工,扣發(fā)其該年度一定數(shù)額的年終獎。